| 安徽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全面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本培训工作 |
|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26-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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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教育在线讯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6〕14号),旨在通过健全组织体系、优化培训方式、强化保障机制,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校本培训高质量发展,以此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明确责任主体,压实组织领导。
《通知》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校本培训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单位,校长(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校需成立校本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部门和师训员具体负责,将校本培训纳入学校发展规划,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发展机构需加强指导与监管,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量化培训学时,构建科学体系。
针对培训实施,《通知》明确了量化指标:完善5年一周期360学时继续教育制度,确保教师个人学年内接受校本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新教师(含新入职及转岗教师)适岗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并在到岗后一年内完成。省教育厅同步研制《安徽省基础教育校本培训应知应会手册(试行)》,指导各校聚焦课堂教学和育人实践中的真问题,系统设计培训内容。
创新培训模式,推行“教-研-训”一体化。
《通知》强调,要摒弃单一的“大水漫灌”式讲授,大力倡导“先研后训,研训一体”的“教-研-训”一体化路径。各校要强化任务驱动,综合运用名师示范、导师带教、跨校研修等多种方式,推进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发展。同时,积极构建“1+***”发展模式,由基地校牵头引领薄弱学校,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强化经费保障,结果挂钩考核。
为确保工作长效运行,《通知》提出了具体的经费保障要求:各地需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需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校内教师培训经费。
此外,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继续教育、职称评聘、定期注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将把校本培训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加强跟踪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