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以家委会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上海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再出新规 |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日期:2025-08-13 |
近日,上海市第一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松江区第四中学、松江区第七中学、闵行区七宝镇明强小学、奉贤区南桥·恒贤联合小学、西渡小学等多所学校陆续在学校官微、校园网上发布《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公告,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同时开通监督渠道,欢迎师生、家长共同监督。 《上海市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八严禁”》明确: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从教辅材料征订中牟利。 二、严禁违背“凡进必审”原则,未经审核违规使用教辅材料。 三、严禁违背“一科一辅”原则,违规在我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外推荐教辅材料。 四、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含通过统一批阅、统一讲评等方式)学生或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以家委会、备课组、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 六、严禁通过各种形式诱导、暗示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 七、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包括以开展专题活动、专题讲座、培训等形式)任何教辅材料。 八、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在中小学教材发行中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为坚决杜绝借征订教辅材料谋取私利等违规行为,松江区第七中学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公告”发布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表示,规范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的关键举措,更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校方强调,任何教师不得以布置作业、课堂讲解为由变相强制征订;同时,接受家长监督,全力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教育环境。 早在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治校行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知》提出了16条负面清单,清单还对不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违规征订教辅、利用购买校服牟利等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上月,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2025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强调,2025年秋季上海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包括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2025年秋季上海市编写教学用书目录两个部分,作为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的依据;不得为学生征订教师教学用书。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市级教材审核机构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